可想而知有多少黄金白银还长眠于土中。清末时期大量流入外国清朝末年,英国为扭转在中英贸易中的不利局面,便开始用鸦片打开中国市场,无数鸦片流入中国,在导致国民丧志,军人颓废的同时,无数的黄金白银也就被流出国外。为改变这种局面,大清政府令林则徐着手禁烟工作。但之后带来的就是著名的“鸦片战争”。鸦片战争以大清战败为结局,此后,大清一蹶不振,与列强的战争都以战败收场。
战败带来的便是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。在这些条约中基本都牵扯到了赔偿白银这一条目。如《南京条约》中赔款英军2100万两。《天津条约》中赔款英军400万两白银。《北京条约》中赔款英军800万两白银。《马关条约》中赔款日本2亿两白银。《辛丑条约》中赔款十一国4.5亿两白银,加上利息9.8亿。但实际支付了6.64亿两。
黄金为什么没有成为中国古代的交易货币,反而是银和铜?
关于黄金作为交易手段,中国翔实、可信而绵延的历史记载开始于西汉。查考此时史籍,我们会惊讶于两件事,一是西汉曾大量使用黄金作为支付交易手段,而且价值明确;二是到东汉,官书记录的黄金流通大为减少,进而言之,黄金作为一种支付手段自此永远退出了交易市场。有人推测东汉佛教渐兴,大量黄金被用作涂饰佛像或抄写经书,也有说,此时海外贸易勃兴,使得黄金大量向西方流出。
当然,这都有可能。但最直接的原因是,“帛”,即绸缎已经稳定地成为大额支付手段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名作《卖炭翁》最后写道:“半匹红绡一丈绫,系向牛头充炭直。”曾经有人认为,烧炭老人饥寒交迫,给他这些绫罗绸缎,既不能御寒更不能充饥,又有何用?其实,根据从《汉书》到《魏书》乃至《唐六典》的记载,从汉至唐一千年间,绸缎都是货币,而并非单纯的商品。
所谓“金银之属谓之宝,钱帛之属谓之货”,此时黄金白银最重要的职能是价值储藏,即“宝”,铜钱绸缎最重要的职能则是币值流通,即“货”。绸缎几乎有比金银更优越的货币属性。比如,非常容易鉴别品质,其杂恶者很容易剔除出流通领域。一般而言,无论汉代还是南北朝,宽二尺二,长四十尺的绸缎为一匹,差不多折合两千文(两贯)铜钱。
所以,一千钱以上的大额交易,都以绸缎为货币,既简洁方便,又易于携带。和贵金属不一样,绸缎不耐储藏。贵金属货币因为不会变质,不会损耗,因此会因民间储蓄而沉淀下来,不再进入流通领域。而且,越是成色足、分量准的金银,越容易被民间收藏,市面上交易的货币,愈发劣质,进而引发一些经济问题。而绸缎中含有蛋白质,储存时间过长,便会脆裂泛黄,迫使人们将其尽量用于流通。